吴宝霖,男,回族,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原中央民族学院)法律专业。1962年9月在原灵武县郭家桥小学参加工作,1969年3月在青铜峡水泥厂工作,1980年1月在灵武县司法局工作,198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在灵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1998年辞去行政职务,做专职律师工作至今,从事法律工作三十三年。 本人自出校门后在农村当过农民,在学校当过教师,在工厂当过工人做过领导、在机关做过行政工作和领导。最终转行从事法律工作。因本人有过农业、教育、企业、机关工作的经历,对各行各业非常了解、熟悉,又做过基层领导工作26年,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处事知识和能力。 特别是在做专职律师工作以后,不断的加强自身修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起到了一名党员律师的先锋作用。本人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事事起带头作用。挤时间学习法律,不断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做好案件的能力。凭借自身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开阔的办案思路,独到的析案见解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由于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强。做到为人正直,富有同情心,行事低调,办案理性;其以学者的严谨态度,专家的服务水准,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在受委托做过的一千多件各类案件,受到当事人的满意,赢得业内同仁的好评,得到司法、执法机关的积极配合。 本人的执业理念是:替百姓说话、为群众办事; 扬法律之剑、丈人间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