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事务所简介 】 宁夏迪通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八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设立,是一家综合法律服务机构,现有注册专职律师14人,其中中共党员三名,行政人员一名。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湛的专业业务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开展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出色的职业素质、明确的发展方向、专业化的规范服务、科学的管理机制,是本律师事务所雄厚的执业资本。本所律师以“法律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凭着专业、贴心、优质、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赞誉。本所自成立以来,所内各项工作不断健康有序的发展,拥有现代化的交通、通讯、电子等先进的办公设施。为扩大律师业务范围和提高律师业务素质,律师事务所每年组织全体律师参加全国和本区律师行业组织的律师新法培训及相关法律专业研讨学习,不断提高律师业务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法律服务人才的需要。历经十几年的发展,本所已成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许多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占据领先地位,本所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其专业法律服务水平。 本所自成立至今已先后担任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本市知名人士的法律顾问三十余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辩护、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代理8000余件,其中办理多起在本市乃至全区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案件,同时也为经济困难而需要法律救济的当事人提供了百余件法律援助。面向社会提供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审查经济合同,参与项目谈判,进行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多项法律服务,并见长于办理非诉讼案件,追索债务等特色服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依法治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所,我所本着"忠于法律、服务于民"的态度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而继续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