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少锋,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学双学位,毕业于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曾在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自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转行步入专职执业律师队伍。 杜少锋律师热情大方、性格开朗、思维敏捷、推理严密、能言善辩、做事严谨、办事干练,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能够灵活的将法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践行理论。 在从事律师工作期间,先后承办过一批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侵权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名誉权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民事案件;代理过多起行政诉讼并取得较为好的成绩;尤其是担任数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辩护,如王某某盗窃案,一审判决12年,二审时杜少锋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并依法提供较为有利的证据,致使二审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某有期徒刑4年;康某某贩毒案,涉案毒品重达7斤,在杜少锋律师的辩护下,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所有涉案人员并无一人判处死刑,杜少锋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畏权势,刚正不阿,兢兢业业,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 杜少锋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律师的天职,追求社会的公正、公平是律师的终身奋斗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