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项目 | 学习教育内容 | 完成时间 | 要求 |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 学习银川市司法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充分领会文件精神。 | 4.20-4.25 | 将方案下载并及时转给各党员。 |
参加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召开“两学一做”动员会 | 4.27 | 撰写信息,广泛宣传,营造学习氛围。 |
各律所党支部制定“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上报律协党委办公室备案。 | 4.28-4.30 | 各律所党支部尽可能的营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氛围,如制作展板、两学一做图书角、学习教育文化墙等。 |
各支部召开“两学一做”动员会 | 4.30-5.5 | 要有“两学一做”专门会议纪录本,将动员会开展情况予以纪录。 |
抓好专题 学习和讨论 | 律协党委统一给各支部发放一本习近平系列讲话读本,党章由各支部在银川市司法局门户网下载打印。 | 5.5 | 要求党员人手一本学习笔记,做好学习记录。 |
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章》 | 5.6 | 学习内容总纲第一章至第四章。学习过程中每名党员要记录学习内容,加深印象,牢记于心。 |
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章》 | 5.9-5.13 | 学习五章-十一章内容。 |
各支部可打开“共产党员网”http://dianxing.12371.cn/根据需求组织党员观看优秀党员先进事迹。 | 5.16-5.20 | 各支部根据观看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影片,结合先进事迹撰写个人心得体会一篇。 |
围绕“三照三查三树”讨论一:对照党的最终目标,查理想信念真不真,树立政治坚定的党员形象。切实把学习讨论的过程转化为增强党员意识的过程,转化为党员自警自省的过程,转化为履行入党誓词承诺的过程。 | 5.23-5.27 | 各支部党员律师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讨论。做好会议记录。邀请党建指导员参加1次讨论指导。 |
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一)(二)(三) | 6月 | 制定学习计划,做好支部会议记录,每名党员做好学习笔记。 |
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四)(五)(六)要求两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 | 7月 | 制定当月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
围绕“三照三查三树”讨论二:对照党规党纪,查纪律规矩严不严,树立遵规守纪的形象。切实把学习讨论的过程转化为增强党员意识的过程,转化为党员自警自省的过程,转化为履行入党誓词承诺的过程。 | 7.25-7.29 | 各支部党员律师要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开展讨论。做好会议记录。邀请党建指导员参加1次讨论指导。 |
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七)(八)(九)要求两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 | 8月 | 制定当月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
围绕“三照三查三树”讨论三:对照组织分配的工作,查履职尽责好不好,树立担当作为的形象。切实把学习讨论的过程转化为增强党员意识的过程,转化为党员自警自省的过程,转化为履行入党誓词承诺的过程。 | 9.19-9.23 | 各支部党员律师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讨论。做好会议记录。邀请党建指导员参加1次讨论指导。 |
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十一)(十二)要求两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 | 9月 | 制定当月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
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三)(十四)(十五)(十六)要求两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 | 10月 | 制定当月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
为庆祝建党95周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网络考试,检验每位党员学习效果。 | 10月底 | 开卷考试,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考试低于90分将纳入培训学习班。 |
创新方式 讲好党课 | 制作党课材料:每名党员要求“讲党课”,认真积极准备党课素材,围绕“两学一做”,党课主题不限。 | 5.30-6.3 | 每名党员党课课件要形成纸质材料。 |
开展“讲党课”活动:在支部范围内进行讲党课,各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在七一前后,各支部要集中讲党课。 | 6月-8月 | 做好会议记录。各支部要制定讲党课计划安排表。邀请党建指导员对支部进行1-2次党课指导。 |
丰富党建载体,开展便民活动 |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庆祝建党95周年,积极参加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举行“坚定理想信念 争做合格党员”歌咏比赛 | 6月底 | 请各支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人数较少的支部可与其他支部联合参与。 |
七一前夕,推选律协党委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 6月底 | 各支部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
各律所党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赴五七干校、原宁夏工委旧址等进行现场教学系列活动 | 5月-10月 | 各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双争双创双满意”活动,认真学习老一辈党员,在艰苦环境时期的奉献精神等,认真提炼学习内容,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广泛宣传。 |
组织党员律师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就开展“两学一做”、“双争、双创、双满意”活动,律协党委将组织党员律师进行现场实地教学。 | 7月 | 现场教学结束后,各支部根据自己学习情况撰写体会,也可以向律协党委提出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及意见。 |
各律所党支部,要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认真开展组织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等公益活动。银川市司法局党委 “话说党建”工作室,将会对个律所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学习、利民等活动就行跟踪报道。 | 全年 | 各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双争双创双满意”活动,开展法律讲堂、法律进社区、学校等活动。认真提炼活动,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广泛宣传。 |
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 各律所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 10.10-10.14 | 各律所党支部要按照《局党委关于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 |
支部班子及成员运用“三照三查三树立“专题讨论成果,广泛征求意见。 | 10.17-10.21 | 各律所党支部要设置征求意见箱,供非党员群众提出意见。 |
各支部通过讨论成果、征求意见,书写党性分析材料。 | 10.24-10.28 | 党性分析材料写好后,上报党建指导员进行把关审核。 |
深入查摆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召开支部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撰写检查材料,制定整改措施。 | 10.31-11.4 | 尽可能邀请党建指导员参与例会指导,针对支部整改措施要严格把关审核。各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同时汇总评议结果,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基础。 |
各支部组织党员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 | 11.7-11.11 |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 11.14-11.18 |
民主评议党员 | 按照开展民主评议程序,制作谈心谈话表,各支部委员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 11.21-11.30 | 各支委与党员谈心谈话时在谈心谈话中进行谈话登记,留存资料。 |
制作民主测评表,召开支部会议,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确定90分以上为优秀党员,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 评议分三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针对不合格党员,支委要一对一帮扶查摆问题,找出问题根源,争取早日成为合格党员。做好会议记录。 |
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争做贡献 | 各律所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其他党员开展相关志愿活动。 | 全年 | 各律所党支部在活动前告知律协党委办公室对活动进行支持,在活动结束后将信息简报报至律协党委办公室进行总结宣传。 |
律协党委成员做表率 | 律协党委成员既要参加各自支部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还要对各支部开展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 全年 | 各委员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督查。 |
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学习教育 | 各律所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学习教育,学习内容必须以“两学一做”为主题进行学习教育,可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实际出发,系统性的组织党员学习,学习方式不同,观看共产党员网先进事迹视频、也可赴学习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邀请党校老师进行“两学一做”讲座等,分类指导,提高学习教育效果。 | 全年 | 各支部要结合行业特点具有针对性的制定“两学一做”实施方案。 |
解决党员队伍突出问题 | 各支部党员要对照“四讲四有”为标准,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思想认识与我市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 全年 | 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四讲四有”、“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以及自治区巡视组反馈问题,结合自身存在问题加以整改落实,每个党员要结合问题撰写党性分析(整改)材料。 |
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治区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 |
抓好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 各律所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党建工作负责人,要担负起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与党建指导员对接,邀请指导员指导支部开展“两学一做”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各自支部开展成效和进展情况,解决好工学矛盾,要把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聚焦市委、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避免“两张皮”。 | 全年 | 各支部积极邀请指导员对开展学习进行指导,多与指导员进行沟通,不懂就问,完善学习教育档案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