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律师协会党委成员分工及设立党委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8/30 阅读次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各律师所党支部:
经2013年7月19日律协党委会议研究,现将律协党委成员工作分工和设立律协党委办公室的事宜通知如下:
康 华 党委书记、 主持律协党委全面工作;
周立忠 党委副书记、负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律协党委工作和党委办公室工作;
王东宁 党委委员、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高凤江 党委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及配合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郭昌亮 党委委员、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和党员培训工作。
律协党委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由协会秘书长李文成同志兼任,李瞻华同志担任党委秘书。
协会党委办公室电话:6032406 6010148
邮箱:K99YCLX@126.COM
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委办公室及办公室主任、秘书职责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3年7月22日
银川市律协党委书记职责
负责主持律协党委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保证协会党委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向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经常与委员会其他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责。协调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协会党建工作。 4、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协会精神文明建设,关心党员律师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5、抓好协会党委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协会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银川市律协党委副书记职责
负责协助协会党委书记抓好协会党委的全面工作及协会党委安排的其它工作。分管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银川市律协党委纪检委员职责
负责协会党委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律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2、负责监督、检查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书记汇报,做好党员的维权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协会党委对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4、监督检查协会党委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协会党委汇报党风党纪情况。
5、负责完成协会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银川市律协党委组织委员职责
负责协会党委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掌握各律师所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调整意见。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协会党委及各党支部换届的有关工作。 2、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协会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做好表彰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认真查阅、核对各律师所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材料,做好协会党委审批前对发展对象谈话工作,以及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负责组织对党支部设立的审查及审批前的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定期向党员
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党内统计工作。 6、负责完成协会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银川市律协党委宣传委员职责
负责律师协会党委宣传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律协党委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结合实际情况,负责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并负责抓好律师协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围绕协会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律师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增强律师社会知名度,并负责抓好模范、优秀党员律师的宣传工作。
4、负责完成协会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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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律协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会党委办公室是协会党委的重要办事机构和综合职能部门、是协会党委工作运转、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和沟通内外的枢纽,具有参与政务、处理事务、履行服务三大职能。其职责为:
1、围绕协会党委的中心工作,协助协会党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司法局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收集和处理各律师所有关业务发展、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协会党委报告,根据协会党委的要求和部署开展调查研究。
3、按照协会党委的要求,督促检查各律师所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和司法局党委、协会党委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承办协会党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4、负责协会党委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
(1)协会党委会议会务工作。按照协会党委会议要求,会务组织工作由主任统筹安排,会前收集打印好会议议题、会议通知及有关文字材料,并送达参会委员和列席人员;会中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力求准确、完整;会后根据需要和领导要求撰写会议纪要,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督促检查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反馈。
(2)以协会党委名义召开的(党代会、全委会)会议工作。会前由主任和文秘工作人员牵头研究部署有关的会议筹备工作。拟发会议通知,落实会议报到、宣传报道和联络人员、讨论地点、情况收集、简报编撰等工作;负责会议材料拟写、送审、印制、分发等工作。
5、负责协会党委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发送、机要文件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6、承办协会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银川市律协党委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协会党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检查、落实协会党委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
3.根据协会党委工作安排,检查、了解各律师所党支部贯彻执行协会党委决议的情况,并及时向协会党委汇报;
4.负责组织草拟协会党委文件、简报及函件;
5.检查、批阅协会信访的函件和处理意见,对于政策性强、影响大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向协会党委报告;
6.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党委、协会党委布置或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协会党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管理协会党委印章。
银川市律协党委秘书职责
1、负责起草协会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等文件;
2、负责协会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并协助组织实施;
3、负责了解各律师所党支部申请入党人员情况及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建档工作;
4、负责党员基本情况名册的登记、填报各种党内统计报表,做好党费的收缴、台账记录和保管工作;
5、负责文件的领取、传阅、保管、清退、归档等工作及各支部和协会党委各类材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6、负责协会党委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处理和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