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千人计划”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8/30 阅读次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各市律协(分)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百千千工程”项下“千人计划”对口援助分配方案》,自2013年至2016年,河南、湖北两省律师协会分别为我区培训40名律师,经与两省律师协会商议,决定自今年起每年在全区范围内选派20名律师,10名为一组分别到河南、湖北进行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区执业满3年以上的律师,均可报名参加。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及流程、内部分配机制、业务拓展与品牌营销、文化建设、法律服务质量追踪管理、青年律师培养、风险控制等管理类。
(二)建设工程实务、房地产开发实务、公司并购及股权投资实务、金融法律实务、涉外业务、刑辩业务等专项业务技能培训及细化操作。
(三)企业法律顾问业务中的企业风险管理。
(四)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及务实操作。
(五)其它需培训的新型律师业务。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驻所实习相结合形式进行培训。集中培训主要是对律师事务所管理类及律师实务的操作理论进行培训。驻所实习主要是具体了解掌握集中培训项目在实践中如何开展。
四、培训费用
(一)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票)按宁夏律师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期间住宿由培训方提供,并承担一定的伙食补贴。
五、各市协(分)会报名名额分配
协(分)会 |
赴河南名额 |
赴湖北名额 |
银川市律师协会 |
6人 |
6人 |
宁夏律师协会石嘴山市分会 |
1人 |
1人 |
宁夏律师协会吴忠市分会 |
1人 |
1人 |
宁夏律师协会固原市分会 |
1人 |
1人 |
宁夏律师协会中卫市分会 |
1人 |
1人 |
六、要求
各市律协(分)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广泛宣传,使每个律师都能了解此项工作,积极主动参与此项工作。请于7月1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宁夏律师协会。
附件:千人计划教育培训表
宁夏律师协会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