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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两会”和2013年春节期间司法行政信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8/22 0:57:53 阅读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两会”和2013年春节期间司法行政信访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13〕2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自治区“两会”和春节期间全市司法行政信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自治区两会和春节期间司法行政信访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即将召开的自治区“两会”,是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公证处要切实把做好全区“两会”和春节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当前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考虑各种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强信访形势研判分析,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进京或到区市上访,坚决防止发生大量进京或到区市非正常上访,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恶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为自治区“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二、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自治区“两会”和春节期间,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深入排查,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律师协会和公证处要提前介入涉及本行业的信访问题,把意料之外变为意料之中。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切实做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专班和化解时限“四明确”,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对跨地区、跨部门的疑难信访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通报相关部门,争取支持。要提前做好上访老户、重复访户和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疏导、稳控工作,落实好监管责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决防止因困难问题等原因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要抓住春节这一做好群众工作的有利时机,及时帮助解决信访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雪中送炭、增进感情。 三、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秩序平稳有序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认真接待和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一是做好接访下访工作。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接访人员、信访案件和回访工作”四个“走下去”工作机制,全面排查信访问题,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要按照“谁接访、谁负责、谁包案”的原则,每天安排班子成员接待来访群众,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好上访群众合理诉求,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二是维护正常信访程序。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坚决纠正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进一步完善劝返接回工作机制,对接回人员的信访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予以妥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三是着力化解信访积案。不断完善信访积案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积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梳理,逐一登记建档。对排查梳理出来的信访积案,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整合各方面力量,因案施策、逐案化解;对尚未化解的案件、息诉又反复的案件,要逐案评查听证,查明原因、找准症结,包案到人,法理情并用,做到解决合理诉求、帮扶实际困难、疏导思想情绪“三到位”;对终结后仍上访的,要及时报请当地信访联席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共同做好教育稳控工作,防止闹访滋事。四是深入排查信访苗头。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把群众稳定在基层和当地,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对涉法涉诉信访苗头逐一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全力做好预防和化解;对进京或到区市集体上访以及跨地区、跨部门组织串联的,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妥善化解,坚决防止因发现不及时、化解不到位而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处要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直接责任、具体抓,严格责任追究,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自治区“两会”和春节期间的司法行政信访工作。要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实战演练,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迅速平息,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事态不扩大、矛盾不激化。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正面引导,防止恶意炒作。要加强信访接待,做到随来随谈、应谈尽谈,不登记完不关门,不接待完不下班。要加大信访信息报送力度,做到信息畅通、情况互明,牢牢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坚持在岗带班,确保紧急突发情况或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为自治区“两会”的顺利召开打牢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银川市司法局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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