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银川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暨银川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1/10 阅读次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银川市律师协会文件
银律发 [2013] 2号 卢志斌 签发
------------------★----------------
关于召开银川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暨
银川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银川市司法局:
现将银川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经研究制定的《银川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暨银川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报上,请予审核。
一、 制定方案、推选代表和理事候选人
建议以全市执业律师现有人数为准,每13人推选代表1人,初步测算全市可推选出代表72名,理事候选人51名(详见附件)
各所按分配名额推选的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名单先由协会秘书处按文件要求审核后报会长办公会议确定。
二、确定会场,下发会议通知。
三、召开三届律协最后一次常务理事会,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大会召集人和秘书长、副秘书长(详见附件,主席团建议名单初稿)
四、制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及会长选举办法(详见附件)
五、制作选票(详见样式)
六、提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七、其它:
1、根据中央提出改进会风的精神和银川市近期两会的示范,加之经费紧缺的情况和勤俭办事的原则,本次大会不发礼品、不照合影像,不搞会后全体人员聚餐(领导和嘉宾就餐视情况临时决定)
2、宣传报道工作由大会秘书处联系新闻单位,做好安排。
3、会议文件尽量精简,由大会主席团决定。秘书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