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用户您好:欢迎访问银川市律师协会网站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律师事务所:
查询关键字:
律 师 姓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列表
  • 为了深入了解宁夏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开展“高价值专利”系列报道,由国家知识权局主管的中国知识产权报社记者于2017年12月25日来到宁夏,对作为自治区唯一一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知识产权品牌服务培育机构的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进行采访。
  • 学法用法守法是时代对公民的基本要求,更是公职人员必备的基本素养。掌握学法用法和守法这一能力,成为众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近期队伍建设的需求。
  • 12月13日上午,在“201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工程”颁奖典礼上,银川市十佳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受到表彰,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喜获银川市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光荣称号。
  • [最新动态]王树忠律师荣获“最美银川人”称号[2017-12-14][查看次]
    12月13日,银川市发布了2017年在全市涌现出的“最美银川人”并进行表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银川市代市长杨玉经出席了颁奖礼并为获奖个人和集体颁奖。
  • 为进一步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的号召,由自治区法学会、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主办,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文法外语系法学专业承办,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银川市司法局,西夏区检察院,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担任评委的全区第一届全区高校法学专业法律文书写作大赛于2017年12月9日—10日胜利举办
  • 2017年11月11日,中世律所联盟十周年庆典暨2017双年奖颁奖典礼在北京隆重召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主任柳向阳及四位管委会成员闫海滨、郝运清、马勇、任立华作为律所代表受邀出席了典礼。
  • 9月28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自治区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以来,首个生态保护方面的重要法规,也是我区首次通过立法保护“宁夏蓝”,标志着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由此纳入法治化轨道。
  • [最新动态]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和谐社会[2017-11-15][查看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平安金凤、和谐金凤为宗旨,以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帮助妇女摆脱困境、树立信心、依法维权为目的,2017年11月1日,在金凤区司法局的牵头下,联合金凤区妇联、金凤区法院,在宁夏明禛律师事务所成立了“银川市金凤区反家庭暴力维权中心”。
  • 11月15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到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调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秘书长纪峥,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盛荣华以及区、市相关部门领导陪同调研。
  • 为了加强两岸青年交流,增进友谊,推动两岸合作,2017年7月9日至2017年7月16日,由共青团宁夏区委会发起,宁夏青年联合会、宁夏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考察团对台湾进行了为期8天的访问,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兵律师担任此次考察团副团长。
  • 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与中共银川市委政法委员会在银川市联合举办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现将《中共银川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名参加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到律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现就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2017年5月27日上午,中共银川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党员大会在银川市行政中心礼堂隆重举行。大会回顾总结了银川市律师协会党委在市司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四年来的党建工作,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银川市律师协会委员会。银川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旭东,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孔玮以及上一届银川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杨志刚、王东宁、柳向阳、郭昌亮、高凤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宁夏律师协会党组副书记、会长祖贵洲、银川市律师协会会长刘建国参加本次会议,银川市律师协会所属36个基层党支部的291名党员参加了换届选举。
  • [最新动态]银川市律师协会招聘公告[2017-5-4][查看次]
    银川市律师协会成立于2003年,是经银川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银川律师实施行业管理。为进一步加快银川市律师行业的建设,根据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各律师事务所:现将《关于开展“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律发通[2017]3号)要求,为切实履行律师协会的法定职责,更好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银川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2017年4月28日下午,银川市律师协会五届二次理事(扩大)会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揭牌仪式在银川市行政中心2楼7号会议室成功举行。银川市司法局局长孙旭东、银川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市律协党委书记杨志刚、银川市国家安全局、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检察院、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银川市律师协会在家会长及近70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宁夏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宁夏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宁夏日报、宁夏法制报、新消息报、银川日报、宁夏新闻网7家新闻媒体也应邀到会。
  •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16]119号)文件精神,我局依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全市61家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执业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考核材料上报至市司法局。经市司法局严格审核决定对56家律师所评定为“合格”等次,4家律师事务所因设立未满6个月只参加考核不评定考核等次,1家律师事务所为暂缓考核。
  • [最新动态]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习登记工作的通知[2017-4-5][查看次]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办理2017年度实习登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安排,银川市2017年度统一受理实习登记备案时间为4月5日—10月27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3月29日,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汪敬在副厅长佴勇、办公室主任崔新民、律公处处长崔爱东、宁夏律师协会会长祖贵洲以及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孔玮的陪同下,就我市律师工作进行调研并举行座谈。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银川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 电子邮件:k99yclx@126.com 宁ICP备05000226号
联系电话:0951-6032406 热线电话:0951-6032406 传真 :86-0951-6010148
通讯地址 :银川市中山南街29号(老市委院子里) 邮编 :750012 技术咨询QQ:12374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