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用户您好:欢迎访问银川市律师协会网站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律师事务所:
查询关键字:
律 师 姓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最新动态 >> 正文
关于收缴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3/3 阅读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接宁夏律师协会通知,现将收缴2020年度律师协会团体与个人会员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收缴依据

依据《宁夏律师协会章程》、《宁夏律师协会关于调整会费收缴标准的决定》(宁律发﹝2016﹞2号)、《宁夏律师协会关于收缴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执行。

二、收缴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三、收缴标准

(一)团体会员会费收缴标准

注册律师(不包括实习律师,以下相同)10人以内(不含10人)的律师事务所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10—30人以内(不含30人)的律师事务所每年缴纳会费1.2万元;30人以上(含30人)的律师事务所每年缴纳会费1.6万元;公司律师事务部不分大小,一律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

(二)个人会员会费收缴标准

1.律师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 1000元;

2.公司律师事务部执业律师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800元;

3.公职律师办公室和法律援助中心执业律师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三)会费收缴的特别规定

1.新申请执业的律师,在第一个考核年度免收个人会员会费,第二个考核年度减半收取个人会员会费;     

2.当年生育的女律师免收一年个人会员会费。  

四、缴纳方式

1.各律所统一以转账方式缴纳,然后到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开正式发票。 

                       

                              银川市律师协会

2021年3月3日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银川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 电子邮件:k99yclx@126.com 宁ICP备05000226号
联系电话:0951-6032406 热线电话:0951-6032406 传真 :86-0951-6010148
通讯地址 :银川市中山南街29号(老市委院子里) 邮编 :750012 技术咨询QQ:12374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