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律师,男,41岁,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4年起执业于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为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2008年获得国家注册拍卖师资格证,2009年获得担保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证。2012年8月转入陕西知本律师事务所,2016年2月作为发起人创设宁夏臻之律师事务所。 2005年始长期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对房地产、金融等行业具有资深研究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房地产的运作及法律风险的防范、金融融资风险的降低和资金安全性保障、信贷管理和债权清收和矿产资源收购等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及实战经验,并经常应邀对金融机构进行法律专业知识讲座。 2007年至2009年在陕西、四川共同代理宁夏某企业完成对陕西略阳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茨竹青矿业有限公司、陕西麒麟矿业有限公司三起矿业公司的收购。2009年代理王某贩卖毒品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七年,二审改判为一年六个月。2011年代理了美国DINGLI先生诉国内某企业关于美籍丁绍光先生原画作品代理合同纠纷,由陕西高院进行审理取得佳绩。2013年11月,接受委托代理某公司在贺兰县完成注销后企业土地转让和股权置换。2014年10月代理宁夏首列“伪基站”非法经营案件,此案作为控辩交易的实验审判案例。同年接受中宁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公司对“股东”提出的股东身份确认之诉进行应诉,历经三级法院二年五次审判程序最终驳回“股东”诉请。2017年代理某汽车4S店,二审撤销一审关于因存在欺诈而退一赔三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