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6年执业以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之中,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一百余起,这些案件中80%为保护妇女权益,维护妇女利益,反对家庭暴力的妇女维权案件。 连续五年坚持银川法律援助中心、银川市妇女儿童援助服务中心的援助工作。为许多走投无路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解决家庭纠纷、维护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合法权益方面,擅长搜集证据,切实维护了被侵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和来访群众的好评。 200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案件评比当中,参与办理的戚怀予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评为优秀案例。 2008年3月30日,言成律师事务所与银川市妇女联合会以及银川晚报合作,开展主题为“拒绝家庭暴力、牵手幸福生活、共建和谐社会”的反家庭暴力活动,与言成律师事务所四名律师一起被聘为银川市妇联反家庭暴力爱心志愿者。 2008年12月,被银川市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被言成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2010年3月,荣获2009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之际,分别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银川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所在的工作岗位被银川市妇联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