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实习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6/1 阅读次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现就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现就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两证”),并在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满一年的实习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集体组织面试。
三、考核内容
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进行,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和实习表现四个方面。(具体要求详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八条至第十二条。)
四、工作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实习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对本所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进行初审,严把入门关。
2、各律师事务所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十四条对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于6月5日前向市律协秘书处提交以下材料:
《2016年度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实习人员登记表》(2份);《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证考核表》(2份);《实习鉴定书》(1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
3、各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考核的考生在面试时须携带已完成的《2016年银川市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试试卷》,交给现场考官批阅。
联系人:辛 辉 李瞻华
电 话:0951—6010148(兼传真) 0951—6029140
邮 箱:k99yclx@126.com
附件:1、2016年度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2、附件2:实习人员登记表.doc
3、附件3: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证考核表.doc
4、附件4:实习鉴定书.doc
5、附件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doc
银川市律师协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