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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5/3 阅读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内容摘要:各律师事务所:现将《关于开展“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开展“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银川市律师协会   

                                  2017年4月 28日

 

 

 

附件:

关于开展“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范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不断提高我市律师队伍素质及律师事务所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区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 深入落实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牢牢把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建设、及银川市建设“两宜两化”和西北重要中心城市为律师业发展提供的重要战略机遇,紧紧围绕维护执业权利、强化队伍监管这两大主题,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机制,提高律师事务所自律性管理水平,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果为主线,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规范促改革、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跨越。带动我市律师业全面健康发展,为建设“四个宁夏”、“强化首府使命和责任担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经银川市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国 

副组长:王东宁   徐  宝   柳向阳   邹俭伟       

郭  军   郭昌亮   高凤江   雷  挺

成  员:王  辉  王宁刚  王树忠  陈  曦  秦  华  郜  睿 

赵恩慧  党平瑞  黄元春  傅国旺  崔  岩  王建军

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成员为:辛辉、李瞻华。

三、活动形式

以协同银川市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行为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为平台,以全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一把手”亲自抓、律协牵头“重点督”的形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

四、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党建工作全覆盖、规范律所和律师执业行为、强化和完善律师队伍建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健全维权和惩戒工作制度五个方面来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活动开展。通过开展“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发挥党员律师在弘扬律师行业核心价值观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广大律师为民服务意识,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工作,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得到解决,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信誉度。

  (一)党建工作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提升律师队伍整体政治素质,为政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可行性论证等法律顾问服务,提升政府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二)规范律所和律师执业行为: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自治区两办《关于深化全区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照新修订《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遗补漏,切实规范律所合伙人制度、收案委托代理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律师收费分配制度,解决和克服低积累甚至不留积累等现象,有效提高律所管理水平和律师执业能力。

(三)强化和完善律师队伍建设:通过完善的培训体系,加强律师思想与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律师业务素质。以专业化为导向,积极引进专业的高端人才,建立高层次专业律师人才信息库,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能力提升,激励引导律师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青年律师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律师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配合自治区司法厅、银川市司法局及区律协的工作部署,修改完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建立完善市级政法单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间搭建常态化、规范化交流平台,向全社会释放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明确信号。

  (五)健全维权和惩戒工作制度:认真执行全国律协颁布的《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通过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权、惩戒工作制度。

五、活动开展方法步骤

从2017年5月1日开始,到2018年4月30日结束,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使各律所及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态度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

  (二)活动开展阶段(6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6月上旬举行启动仪式,并由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展开充分的调研工作,力争在6月底前制定出《银川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标准》,7月底以前各律师事务所制定出具体的《“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的落实措施》,结合全年将要开展的“综治宣传月”、“法律志愿服务”、“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对照各项“标准”和“落实措施”的具体要求,结合各自律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落实专项活动各项目标任务,并且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有效整改。

(三)总结阶段(2018年3月1日至4月30日),活动结束后,进一步落实规范化整改的效果,对活动典型经验等进行全面总结。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开展“银川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是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人民群众、促进法治文明建设、扩大律师影响力的一项重要的具体活动。银川市辖区各律所及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共同推进、协调配合、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二)明确任务,务求实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各区、市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开展专项活动,把服务的镇、街道,村、居委会作为法律实践的基地,把服务基层群众作为律师保障人权,弘扬正义的实际行动,把开展基层志愿服务点作为展示形象的窗口。

  (三)总结典型,加强宣传。要及时做好活动材料的报送工作,发现、总结和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律师,树立律师队伍亲民、爱民的形象,弘扬律师行业为民服务的宗旨,展示律师行业良好的精神风貌,使广大群众深刻感受法律就在身边,提升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为律师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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