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时间:2016/11/11 阅读次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内容摘要:按照银党办发电〔2016〕48号文件精神,通过与市委组织部第二次沟通同意康华、王东宁、王辉三名同志为银川市司法局出席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按照银党办发电〔2016〕48号文件精神,通过与市委组织部第二次沟通同意康华、王东宁、王辉三名同志为银川市司法局出席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决定对以上三名同志进行公示。如对以上同志有异议,个人和组织可通过来访(电、函)向司法局党委组织部门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同时署上单位和姓名,便于调查核实。公示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14日。
银川市司法局政治处 联系电话:6888799
中共银川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
一、康 华同志基本情况:
康 华,女,1965年1月生,山西沂州人,汉族,学历本科,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入党,现任银川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王东宁同志基本情况:
王东宁,男,1968年1月生,内蒙左旗人,蒙古族,学历本科,中共党员,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入党,现任银川市律协党委副书记、宁夏辅德律所主任。
三、王 辉同志基本情况:
王 辉,男,1977年6月生,宁夏永宁人,汉族,学历本科,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2月入党,现任银川市国安公证处党支部副书记、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