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实习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4/23 阅读次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关于开展2014年度实习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现就2014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度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在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满一年的实习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15年5月5日至5月16日,5月16日(星期六)下午各市律师协(分)会同时组织面试。
三、考核内容
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进行,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和实习表现四个方面(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八条至第十二条)。
四、工作要求
各律所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十四条对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进行审核,并同时向市律协秘书处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度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2、《实习人员登记表》
3、《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证考核表》
4、《实习鉴定书》
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准备两份用文件袋装好于5月8日之前报律协秘书处。电子版只要第一项即可。
联系人:辛 辉 李瞻华
电 话:0951—6010148(兼传真) 6029140
邮 箱:k99yclx@126.com
附件:1、附件1:律发通﹝2014ï¹?4号关于印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通知.doc
2、附件2:2015年度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情况汇总表5.doc
3、附件3:实习人员登记表.doc
4、附件4: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证考核表.doc
5、附件5:实习鉴定书.doc
银川市律师协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