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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实习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4/23 阅读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关于开展2014年度实习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现就2014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度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在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满一年的实习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15年5月5日至5月16日,5月16日(星期六)下午各市律师协(分)会同时组织面试。

三、考核内容

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进行,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和实习表现四个方面(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八条至第十二条)。

四、工作要求

各律所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十四条对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进行审核,并同时向市律协秘书处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度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2、《实习人员登记表》

3、《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证考核表》

4、《实习鉴定书》

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准备两份用文件袋装好于5月8日之前报律协秘书处。电子版只要第一项即可。

联系人:辛  辉    李瞻华

  话:0951—6010148(兼传真)  6029140

  箱:k99yclx@126.com

附件:1、附件1:律发通﹝2014ï¹?4号关于印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通知.doc

2附件2:2015年度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情况汇总表5.doc

3附件3:实习人员登记表.doc

4附件4: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证考核表.doc

5附件5:实习鉴定书.doc

                          银川市律师协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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