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银川市“优秀公益律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12/8 阅读次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银川市律师协会文件
银律发 [2014]19号 刘建国 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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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银川市“优秀公益律师”的决定
各律师事务所:
为大力弘扬我市律师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法律服务的精神,热心投身公益活动,由银川市律师协会、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银川市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律师维权》栏目共同推荐,经2014年11月11日银川市律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并经过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决定授予邹俭伟等10名律师银川市“优秀公益律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
邹俭伟,男,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
王树忠,男,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
郜 睿,女,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
丁 云,男,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
马靖涛,女,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梁正大,男,宁夏诚托律师事务所。
王 欢,女,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
杨 昕,女,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
李 群,女,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
张蕴华,女,宁夏灵州律师事务所。
银川市律师协会
2014年12月8日
报:自治区律师协会、银川市司法局、银川市律师协会党委 送:康 华局长、孔 玮副局长、刘建国会长、各副会长、 各常务理事、司法局律师科、办公室、政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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