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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律师协会文化宣传委员会设立方案
发布时间:2013/8/22 9:25:44 阅读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一、名称:银川市律师协会文化宣传委员会二、委员会成员(6人)及机构: 主 任:钟玉珍 副主任:牛维同 委 员:史继明 郭 军 王树忠 郜 睿 吴小娟 机 构:1、 宣传部 负责人:钟玉珍 成 员:牛维同 王树忠 吴小娟 2、 文化部 负责人:郜 睿 成 员:史继明 郭 军 两部之间、各成员之间分工是相对的;遇到需要集体协商、参加的重大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服从市律协领导、本委员会主任的统一协调。三、 文化宣传委员会宗旨:在市律协的领导下,加大律师业的对外宣传,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社会形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组织律师开展各种文化等活动,增强律师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 四、文化宣传委员会的职责: (一)、宣传部的职责 1、积极参与市律协举办的重大活动,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利用银川市律师信息网络平台,做好律师行业日常宣传。 每家律师事务所须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及时向市律协汇报本所新闻信息。对有价值的新闻(以律师业务为主),市律协转宣传委员会协调相关媒体进行报道。 3、对社会影响重大、律师承办并发挥重大作用的典型案件,要由律协决定后交由宣传委员会及时对外宣传。 4、对律师遇到的较典型司法不公现象,协调媒体做客观报道,为律师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鼓与呼。 (二)、文化部职责 1、成立银川律师艺术团 由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推荐本所有艺术才干的律师,组建一支20-30人的文艺团体,冠名为“银川律师艺术团”。文艺团成员兼顾老、中、青,要求每人必须有一项文艺专长。 逢市律协有重大活动,银川律师艺术团须组织文艺演出,以活跃会议气氛; 每年“银川市律师文艺团”负责在律师界组织一次高品质的文艺晚会。 2、逐步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一些律师娱乐活动。 五、委员会工作方式: 1、例会:每月月底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确定,各委员无故不得请假,要为每一阶段的工作建言献策。 2、临时会议:由主任随时召集 3、委托市律协秘书处对见报稿件进行月统计,对宣传进展情况及时向本委员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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