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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生送温暖法律援助律师行”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8/22 9:20:33 阅读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为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人才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履行法律援助职能、服务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自治区司法厅决定开展“保民生送温暖法律援助律师行”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根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人力资源严重不足的实际,为确保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作用,通过动员实习律师及执业律师到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援助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弥补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更好地服务民生,提升实习律师及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技能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活动内容     动员和组织全区实习律师及执业律师在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服务工作中,主动接受所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调解和其他非诉讼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的各种法律宣传、咨询、培训等相关活动及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涉及法律援助的其他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方法步骤     此项活动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0年5月1日-5月31日)。召开“保民生送温暖法律援助律师行”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和组织全区实习律师及执业律师主动参加此次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6月1日-2011年4月30日)。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的需求和申请参加活动人员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11年5月1日-2011年5月31日)。各市司法局和律师协(分)会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情况报司法厅和自治区律协。活动结束后,司法厅和自治区律师协会将对此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程序     (一)凡本区内实习律师及执业律师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实习律师参加本次活动的,经司法厅审查可直接发给律师工作者证书。根据司法厅《关于加强新设立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司通〔2010〕26号)精神,在放宽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参加此次活动的,可放宽实习期需满1年的条件,直接发给律师执业证书,活动结束后可直接到非放宽地区执业,不受“应当在其申请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年以上方可到非放宽地区执业”的限制。银川市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原则上应参加此次活动。未参加此次活动的实习律师,仍由自治区律师协会颁发实习证书,按要求开展实习工作。     (二)五市司法局应统计其所属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市级法律援助农民工工作站需要援助律师的数量及要求,于3月31日前报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     (三)申请参加此项活动的人员向所在地市律师协(分)会填报申请表,各地市律协(分会)整理后报自治区律协,由自治区律协秘书处对申请人员进行初审。     (四)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和自治区律师协会对申请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审查,本着就近原则,对符合本次活动要求的人员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的需求进行分配。     (五)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接领参加活动人员,指导其了解掌握法律援助制度和规定,安排参加活动人员规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定期记录并作出评估。每月应指派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不少于2件的二类法律援助案件,并支付相应的办案补贴。对在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法律援助机构帮助其解决食宿问题。     (六)实习律师申请参加此项活动的,需提供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证明,在其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参加活动,开展服务,并接受法律援助机构专职法律援助律师的指导。没有专职律师的法律援助机构,可安排在法律援助机构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对实习律师开展活动进行指导。     五、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活动,司法厅决定成立由王正升厅长任组长,李春劳副厅长和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赖声洪任副组长,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及五市司法局局长为成员的全区“法律援助律师行”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自治区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和实施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参加活动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制度,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开展活动期间不得从事非法律援助性质的工作。     (二)各律师协(分)会及各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与司法厅指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注意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注重先进典型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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