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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危害 汲取教训 整顿律所纪律 加强律所管理 规范执业行为
发布时间:2013/8/22 1:28:43 阅读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北京市泽元(银川)律师事务所得知本所律师八永旺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将手机交给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违规违纪行为后非常震惊。在市协刚处理柳刚、庞公乾律师违法行为后,八永旺就又犯同样的错误,令人十分气愤。早在5月11日我所就召开全体律师大会,高宏都主任认真传达了全市律所主任会议的精神,组织大家学习了律协4、5、6号文件,大家还讨论发言,表示一定谨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不做违法违纪有损律师声誉的事。八永旺律师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后律所于5月15将会议学习内容以纪要形式给市司法局、市律协、区律协发了邮件。时隔不久,5月23日八永旺律师就犯了柳、庞相似的错误,作出如此违规违纪行为,实在令人不能理解。     事发后律所主任多次找八永旺律师谈话,指出危害,帮助其提高认识。2012年6月8日泽元(银川)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律师大会,再次学习市律协4、5、6、11号文件,重申《泽元律师十必须》责令八永旺在大会作出检查。律师们在会议上踊跃发言,大家对八永旺的行为提出批评,指出危害。大家一致认为:律师工作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否则必将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就会失去了本该保持的警惕、冷静、操守,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损害律师在群众中的形象,到头来自己也必将会身败名裂,悔恨终生。律师的形象要靠自己打造、靠多年的积累才能形成,如果自己不能严于律己,自身也有违法违纪行为,那么多年培养和积累的良好社会形象就会坍塌。同事们告诫八永旺不要因为一些小的失误,而毁了自己。律师应该是“法律之师”、“律己之师”、“文明之师”,要时刻不忘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两个多小时的会议,资深律师语重心长,青年律师互相提醒。这次会议不仅是对八永旺律师的教育,对所有参会人员都起到了前车之鉴,后辙莫复的作用。我们千万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美满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最后导致身败名裂,害己、害人、害家庭,这样的教训太多了。通过八永旺律师违规违纪一事,大家进一步认识到“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每个律师都要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在活动中,要灵魂受到洗涤,思想受到震憾,在今后执业中要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作为北京市泽元(银川)律师事务所,没有将本所律师管理好,负有管理责任。我们今后要时刻警钟长鸣,引以为鉴。现联系工作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整改工作:     首先,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的理论武装律师头脑,增强律师法纪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律所将周五设定为学习日。组织律师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新的法律法规,坚定政治信念,把握政治方向,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三个自觉”。一要自觉改造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要自觉提醒自己,不搞钱、权交易,不搞钱、法交易,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三要自觉充实自己,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实在在的寄托。做到“敬能慑身,勤无废事,谦以养德,俭以济人”。     其次,建立健全律所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泽元律师十必须》。律师与律所签订守法守纪责任书,对办案函件,收费标准,公章管理,案卷装订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再次,加强律所加强对律师办案工作的监督,定期汇报案件办理情况,改变律师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要做到“一人办案,全所协助;疑难案件,共同研讨;信息资料,共用共享。”定期征询当事人和有关办案单位对律师的意见,及时纠正失当行为。  今后,泽元银川律师事务所一定以八永旺违纪一事作为教训,加强律所管理,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所内律师的执业行为。在风清气正活动中锻炼律师队伍,打造一个人民群众信得过的精品律所。                       北京泽元(银川)律师事务所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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