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守法诚信•消费维权”3•15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8/22 0:57:48 阅读次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银川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守法诚信消费维权”3·15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诚信银川”建设宣传工作,营造全市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组织律师事务所集中开展“守法诚信·消费维权”3·15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2013年全市3·15宣传活动日的主题是“守法诚信·消费维权”。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所要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力求宣传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多彩。
二、参加方式
1、各县(市)区司法局在本辖区设定固定地点,组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宣传。
2、市局固定宣传地点设在“宁园”,由市局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科)负责组织进行宣传,参加宣传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宁人律师事务所、兴业律师事务所、言成律师事务所、永合律师事务所、金世永业律师事务所、国信嘉华律师事务所、智和诚律师事务所、浩晟律师事务所、国禾律师事务所、银川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其它律师事务所在自己办公区域就近联系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
三、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对此次宣传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领导工作,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采取包括网络媒介在内的多种宣传渠道,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微博互动、媒体报道等方式,展现 “守法诚信·消费维权”的鲜明主题,努力营造全市“诚信银川”建设浓郁的社会氛围。
3、上述10家律师事务所和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自备桌椅、宣传横幅、宣传材料,在3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前准时到达“宁园”,9:30-11:30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可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3·15主题宣传活动。
4、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3月20日前将本单位、本地区3·15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报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科)。
6、本次3·15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年终考核。
联系人:杨 玲 联系电话:6888796
邮箱地址:lvgongke@126.com
附:3·15宣传地点示意图
银川市司法局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