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事务所简介 】 我所是1996年10月由原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出资、区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国有律师事务所。2000年4月,按国家司法部的要求,我所改为合伙制。 历经二十年发展,目前拥有骨干律师、律师助理、辅助人员二十余名,全部人员达到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均接受过全日制专业学校的法学教育。在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自有写字楼500㎡,配备先进的办公设施,全部律师配有专用业务车辆。 我所始终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以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资深律师为核心,凝聚一批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通过多年不懈地努力,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律师队伍。多人曾就职于国有大型公司及司法部门,扎实的理论知识及长期的法律实践经验,是向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切实保障。 我所先后担任百余家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常年法律顾问。如自治区工商局、银川市国资委、宁夏国际饭店、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公司、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宁夏建工集团路桥市政分公司等。业务涵盖房地产、建设工程、投资、金融、证券、刑事、行政、公司业务等诸多领域。尤其擅长国有企业重组、国有资产清收与处置、房地产开发,金融业务,建设工程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其中,为原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宁夏信托投资公司、原银川市信托投资公司改制后的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长达十余年时间,业务涉及借款、资金委托管理、信托、国债委托管理等法律事务。尤其在不良资产的清收等方面成绩卓越,先后为上述国有公司收回欠款金额达三亿余元,其中较为有影响的清收标的有新华西街国控大厦房产、新华东街金泰大厦土地使用权、民生街“龙力洗浴城”房产、广夏麻黄草基地土地使用权,步行街电子大厦房产等。 我们在为顾问单位办理诉讼案件的同时,还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事务的谈判、提供法律意见、提示风险防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法律知识的培训等方面。 国信嘉华律师事务所将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卓越的智慧、独特的资源,为我们的客户防范、控制、化解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