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 1999年12月--2007年4月,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07年4月--2015年12月,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 2016年1月--至今,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2007年2月,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办理“XX集团托管”法律事务。 2008年10月至今,选聘为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09年6月,担任宁夏青联委员、银川市青联常委,宁夏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 2010年5月17日至今,受聘担任宁夏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委员。 2011年1月至今,受聘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军区常年法律顾问。 2011年8月至今,当选金凤区工商联副主席,银川市工商联副会长。 2012年11月,当选银川市金凤区政协常委。 2013年1月,受聘为首届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3年5月开始,受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规章制定、依法治区规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进行法律论证、出具律师意见。 2015年6月,受聘担任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专项法律顾问。 2015年12月,受邀担任宁夏法学会宁夏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研究会理事,2016年12月,担任中国法学会会员。 2016年10月,当选金凤区人大代表。 社会公益: 1、在某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倡导成立“爱心基金”并积极捐款,常年对口援助南部山区贫困小学生; 2、2008年9月至今,带领律师团队,无偿为自治区重大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全程提供法律服务; 3、2008年11月至今,无偿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宁夏社会福利中心、宁夏老年人福利中心、宁夏儿童福利院、宁夏残疾人基金会、宁夏盲人协会、宁夏聋人协会等福利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代理、法律咨询代书、专家论证、合同审核、培训讲座等无偿法律服务。 4、2016年6月,启动“善行天器”大型公益活动,组织天器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与宁夏残联、宁夏儿童福利院、宁夏青少年公益中心、银川穆斯林孤儿院、宁夏老年人福利中心、宁夏社会福利中心等十七家签署《公益法律服务承诺书》,承诺继续无偿为上述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