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银川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3/4 阅读次 来源:银川市律师协会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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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律师协会文件
银律发 [2013] 6号 卢志斌 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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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银川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银川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经律协第
三届常务理事会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银川市第四
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3月9日会期1天,上午8:00点---
-12:30点,下午13:40点----18:30点;
二、会议地点:银川市行政中心二楼1号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召开银川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
会,听取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收支报告,对
银川市律师协会进行换届选举;
四、参会人员:全体律师代表。
望全体律师代表于2013年3月9日上午7:40分到银川市
行政中心二楼1号会议室准时报到并参加会议,同时,
请各所主任通知参会人员按时报到,按桌签姓名对号
入座。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向秘书
处请假。
附: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银川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三年三月四日转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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